营改增后,财税36号文件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劳务类的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在国税申报。 以增值税为基数计征的附加税有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税率分别为7%、3%、2%。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