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具体的办理流程还需要与税局专管员沟通。...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