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附加税减免政策 答:财税2016第12号文: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扩大到按月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按货物销售劳务的加工修理修配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分别核算。 2、附加税金的优惠不仅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