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2022年,我市将继续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但政策较往年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经费返还的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