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利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 答: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哪些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创建时间: 2020-08-07 16:02答: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按照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解释,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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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有哪些? 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