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沪财社[2020]6号 2020-1-26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
《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中进行。会计人员按要求配置浏览器(详见操作说明),点击“在线申请”,选择“点击申请”,进入“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
上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操作流程为,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sh.gov.cn/)首页“查询服务”下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查询”页面,登录对应网校报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上海市会计人员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之前,应先在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即“上海财政网”首页“专题”,点击“会计之窗”里的“个人办事”事项的“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中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