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一致”经常被认为是判定是否虚***的标准,不少财会人员对于“三流一致”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说法还不太理解,来和会计网一起看看吧。 “三流一致”的税法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2026-04-14 浏览量:0